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662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宁陵县清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宁陵县清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环评文件
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陵县城市管理局承建的宁陵县清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176******7027
通讯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1年2月1日。
宁陵县清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宁陵县清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m2l6mu |
建设单位 |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423MB1D71750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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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宁陵县下清水河城区段沿线(西起张弓路,东至闽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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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河南惠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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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该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西起张弓路、东至闽江路沿下清水河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200米河道治理工程(清淤31500m³,河坡整治26400㎡,砌筑块石6600m³,截污纳管7360m)、62620㎡景观带亮化工程(景观绿化、景观道路、漫步道、路缘石、休闲广场、景观桥、景观亭、公厕、雕塑小品、服务设施、植草砖停车场等)以及与其相配套的供电、给排水工程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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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祖居民房排水系统排入宁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淤泥压滤后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由罐车输送至宁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和底泥散发的臭气等。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围挡作业、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出口定点清洗、严格遵循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清淤底泥即清即运定点暂存、缩短清淤作业时间、淤泥罐车封闭运输、喷洒除臭剂、加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等防治措施后,颗粒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排放不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期机械作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采取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速禁鸣、场界围挡、禁止夜间施工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员工生活垃圾、河道整治清理垃圾、河道清淤底泥以及营运期周边居民及游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河道清淤底泥堆放河道内、采用即清即运方式由专业污泥处理厂家密闭罐车清运后续处置,生活垃圾、河道整治清理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场地平整等均会造成项目区域一定程度的土地扰动和植被破坏,并形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可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 6、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均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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