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57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08-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年综合处理建筑垃圾100万立方米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年综合处理建筑垃圾100万立方米环评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告
宁环审[2020]76号
宁陵县旭尧建材厂: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423MA9FHQ2B3D)上报由河南怡水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陵县旭尧建材厂年综合处理建筑垃圾100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拟审批信息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豫环办[2020]22号文的规定,依据环评文件分析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拟选址建在宁陵县逻岗镇常小庄(以自然资源局批复为准),建设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线一条。以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经破碎、筛分等工艺生产机制砂和3种不同粒径的石子,建设规模为年综合处理建筑垃圾10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5000㎡、仓库890㎡、办公楼100㎡、卫生间10㎡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办公生活用房、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和污染治理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2台、洗砂机2台、振动筛2台、脱水筛2台、给料机2台、喂料机2台、皮带传输机8台。环保措施可行,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建设内容、工艺方案、污染防范措施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环评文件,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污染防范措施: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本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确保环保工程设计规范,污染防范措施、环保设施投资得到落实。
(二)依据环评文件和本批复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范措施和跟踪监测。
(三)实施过程中要达到以下环保要求:
1、废水 主要是施工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洗砂废水和营运期的车辆冲洗废水、喷淋用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施工期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肥田,盥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喷淋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掏肥田,均不外排。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期扬尘和营运期的原料产品堆场、输送过程产生的扬尘和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施工期严格遵循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营运期厂区采取地面硬化(或绿化)、进出车辆门口定点冲洗、专用车辆定期洒水清扫、仓库车间全封闭堆放、物料封闭式廊道皮带输送、上料口洒水抑尘作业、厂界有效围挡等有效抑尘、降尘措施,破碎、筛分工段采用全封闭湿法作业、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米排气筒排放,全厂颗粒物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机械和生产设备噪声。拟采取合理规划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建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慢行禁鸣、场(厂)界围挡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营运期产生的除尘器收尘、沉淀池底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建筑废料经临时堆场分类收集后作为本项目原料利用或送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于洗砂工序综合利用。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 认可环评文件分析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结论。
(四)国家、地方标准如若修订,企业须按新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方开工建设的,此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由宁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竣工后须及时组织环保验收,按时间节点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报我局接受监督检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
邮编:476700 联系电话:176******7027
2020年8月28日
主办:环评生态股 督办:环评生态股
抄送:宁陵县环境监察大队,河南怡水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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