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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711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6-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境信息

宁陵县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促进会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6-25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5日,宁陵县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促进会,县领导马同和、侯公涛、赵向群、杨金献、周克章、权宏涛、路绪荣、韩玉东等及县监察局长窦世超出席会议,各乡镇(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县直单位一把手、攻坚办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十六个督导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侯公涛主持。   
    会上,副县长周克章传达了省环境攻坚办主任李和平、省环境攻坚办第六督导组组长郭建玲写给王战营书记、张建慧市长的一封信及张建慧市长重要批示,通报了我市关于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规范进展情况。
    县长马同和做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意义重大,省环境攻坚办把“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列为我省环境污染防治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治本措施,要求各地5月底前全部排查到位,6月底前全部整治取缔到位。
   马同和强调:一、强化节点标准。按照商丘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6月30日为最后取缔整治规范时限。二、强化属地责任。各乡(镇)是“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的责任主体,通过从村民组开始重点再排查及再交叉排查等方式,自下而上,逐级由村民组到乡镇、到县,进一步认真排查出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确保不遗漏一家。三、强化联合执法。工经、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强化联合执法,各自对违法企业实施最严格处罚。四、强化持续排查。做到综合整治与排查相结合,对新发现而未列入整治取缔台账的“散乱污”企业,及时登记造册,完善整治台账,一并进行取缔。五、强化督导检查。两办督查室、16个执法督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下好“三单”,对不作为、慢作为、消极怠工者及时移交纪委监察部门严肃追责。六、强化网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发挥网格员的监管责任。七、强化追责问责。通过明责、履责、督责、问责,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八、强化媒体宣传。发挥公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作用,形成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围。2HR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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