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35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9-12-1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411400000000201912080006)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0000000201912080006)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8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举报材料交办单(第十三批D******0000000201912080006)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令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宁陵县陈楼村瓦屋刘村西头,有一个焚烧皮革垃圾的厂,气味难闻,污水直排,噪音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程楼乡瓦屋刘村西头是一人造革临时收购点,2019年5月份建设的简易棚,负责人:金国志,收购人造革边角料。该收购点属收购外销,无任何生产设备,未发现皮革焚烧的痕迹,无污水排放管道。因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8日程楼乡政府、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其进行依法取缔。
截至12月9日,经现场检查,该收购点已取缔完毕。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9年12月1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