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35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9-12-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411400000000201912020002)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0000000201912020002)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举报材料交办单(第七批D******0000000201912020002)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令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宁陵县县城南关金山路与新吾路交叉口西北角,南关村委会院内南侧有一家培明煤球厂,脏乱有扬尘,尽快查处。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宁陵县培明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中心成立于2017年6月份,位于宁陵县新吾南路与210省道交叉口西,证照齐全。该中心生产车间全封闭,配有喷淋设施,进出口车辆全部进行了冲刷,厂区内无脏乱无扬尘现象。厂区门前是S325省道,该路段车流量较大,易产生扬尘。
三、处理整改情况
宁陵县商务局责成培明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中心对厂门前道路进行全方位、不间断洒水抑尘。截至12月4日,该配送中心已落实整改。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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