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512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04-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宁陵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宁陵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4月10日,宁陵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云,副主任张其太、王继方、葛洪先、高立及委员路绪荣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柴筱琴,县法院院长王宏伟,县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县监委副主任杜磊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马昌利同志为宁陵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宁陵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金业营同志为宁陵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决定免去刘诗锋、杨维臣二同志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李华、陈晓亮、张涛、刘勤国、吕长青、隋忠庆、侯洪胜、冯业彪、曹玉华等同志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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