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1771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路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彻底实行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县城市管理局一是完善体制机制。于2022年9月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宁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完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移交,彻底结束了我县生活垃圾“城乡分治”局面,便于统筹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利用等各项工作。三是完提升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与睢县首创、民权天楹垃圾焚烧发电厂达成垃圾处置协议,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四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14个乡镇70个行政村村进行先期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后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5场次,投放“四分类”分类垃圾箱2000组,明确投放标示,方便广大村民更好地分辨垃圾分类标准,并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科学划分进行投放,最大限度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帮助实现垃圾资源再利用,形成“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风尚。2023年5月,宁陵县被河南省住建厅评为“2022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下一步,宁陵县将持续推进全县城乡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不断完善提升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行管理体系。同时,积极完善垃圾终端处理功能,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配备城乡生活垃圾中转设施,进一步提高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宁陵县城市管理局0370-7818566
联系人: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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