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515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8-11-0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答复
郝玉华、吕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基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国家实施了大批涉农涉水工程项目,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得到加强,打井配套、沟河清淤、桥涵建设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较快。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至关重要。
按照上级要求,我县不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小型水利工程运行模式和管护机制。一是组建了农民用水协会,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二是设立了河道保洁员公益岗位,负责管护水利工程;三是县级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四是从水利建设基金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从而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完好率和使用率,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县将探索在县级层面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基金,将上述几个方面的资金统一管理使用,专门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同时,加大随着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从体制机制上逐步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管护工作。
2018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0-783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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