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55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
王文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县级职能部门应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农村自建房的申请建设流程和申请表格,并予以公布,让群众知悉。”的问题
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管理部门按照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豫政〔2021〕4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已制定农村宅基地申请自建房审批流程一套,并已下发各乡镇。
流程目录:
1.申请书
2.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申请表
3.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村委会议记录(附会议照片)
5.村内公示照片
6.村内公示结果
7.乡镇人员第一次到场(审批到场)照片
8.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9.乡镇人员第二次到场(放线到场)照片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1.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12.乡镇人员第三次到场(验收到场)照片
13.农村宅基地和农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
2023年9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宁陵县农业农村局 0370-78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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