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49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韩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不能跨乡报销即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的增强,医保部门不断调整优化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扩大政策受益面,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广大患者就医需求和医疗资源的提升,我们的城乡居民医保也解决了广大惠者的一部分经济压力,但是随着条件的提升人口流动过快,跨乡就医因无法使用合作医疗报销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由于门诊统筹要求只能在本乡镇使用,造成部分患者在外乡镇就医不能报销,给就医患者造成了经济负担,患者反映因不在缴费乡镇居住不能在缴费地就医,门诊统筹长期没有使用。如果可以跨乡使用门诊统筹即解决了门诊统筹长期不用的问题也为跨乡就医的患者提供了方便,解决了经济压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8月8日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再次下发了征求《商丘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第二章定点管理第六条参保城乡居民在参保所属县(县、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保险费用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员仅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此意见稿已通过,县局近期将下发正式文件实施,极大的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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