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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4166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9-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宁陵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来源:宁陵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工作。

  (二)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和农机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拟订农业机械化技术规范,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

  (三)承担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和质量调查工作;承担农机产品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开展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技术评价;开展农业机械产品的推广鉴定和专项鉴定工作;受理农机质量投诉并协助提出解决方案;协助制定农业机械化标准。

  (四)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注册登记、牌照核发、技术状态检验和报废更新的技术工作;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承担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考核工作;统计、分析农机事故,制订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五)承担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和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六)拟订农业机械使用维修技术规范和措施,提供农业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展农机装备的需求预测和科学配备指导,为农机工业和流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农机节油工作,推进农机节能减排。

  (八)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推进智能农机装备应用、农机智慧化管理和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指导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九)指导各乡镇农业机械化服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股室及二级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宁陵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内设11个职能股室和1个二级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单位文秘、档案、信息、机要、保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宣传工作。协调县农机学会的业务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机修理网点建设;负责农机科学技术普及、农机科研工作;负责土地深松工作的实施,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负责农机合作社申报工作。

  (三)人事股。负责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财务股。负责管理各项农机拨款、专项资金、周转金及其它资金;负责农机系统内部财务审计、财务统计、基建投资、其它专项资金、农机化项目资金的计划、分配和监督工作。

  (五)科教股。掌握和熟悉科教政策,并及时传达和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行业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机械化作业质量监督和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管理。

  (六)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贯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的购机者及机具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负责补贴机具检查核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七)农机推广鉴定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农机推广和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担上级推广机构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任务;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宣传、规划、预测等推广工作。

  (八)农机化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农机驾驶员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机手、驾驶员、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农业机械技术培训活动;负责开展农机化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安全生产股。负责农机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农机驾驶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农机事故发生;负责农机安全管理装备管理工作。

  (十)农机生产扬尘治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农机生产扬尘治理工作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机作业防尘降尘和环保工作。

  (十一)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程机械化的计划、目标、技术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开展全程机械化技术经济性对比试验与示范和机具选型工作;负责农业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攻关,推进农机农艺相融合。

  二级机构:农机监理站。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制定农机监理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农业机械道路行驶安全技术检验、入户、核发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待工作;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和核发驾驶证工作;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搞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事故的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三、办公地址:宁陵县长江路中段长江大厦楼后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办公电话:0370-7811577

  六、单位负责人:冯友立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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