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070-000014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安全抽检 |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冰督导检查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为加强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辖区食品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9月22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冰带领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宁陵县大润发发到家购物广场、宁陵县宸宇食品有限公司、宁陵县巴庄重庆火锅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督导检查“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检查中,重点查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辅料进货查验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外包装、产品标识、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食品加工过程、特殊食品摆放等。同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销售感观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无合法来源的食品。
李冰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双节”期间食品消费热点和消费趋势,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开展月饼、糕点、酒类、茶叶、保健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节令热销食品的专项检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处置。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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