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2-00000143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生效日期: | 2022-02-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审计 |
宁陵县审计局关于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27号
宁陵县审计局自2021年9月6日至10月28日,对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宁陵县城郊乡老家村。公司经营范围: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施工、路基、路面、油面、桥梁、涵洞、水闸、护坡施工、土木建筑、仿古建筑施工、河道清淤、绿化、设计与施工、索定施工等。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控股公司为宁陵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财务收支情况
1.农村公路项目资金专账
2020年度工程结算收入8413453.21元,工程结算成本11290707.20元、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78472.28元、财务费用-6414.12元、所得税168269.06元。年末净利润-3117581.21元。
2.迎宾大道项目资金专账
2020年度工程结算收入3445908.26元,工程结算成本14960159.21元、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42473.78元、财务费用-11170.99元、所得税68918.17元。年末净利润-11614471.9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基本规范,各项制度运行部分有效,各种会计手续基本履行。但在财务收支方面还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分项目进行成本核算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承接的施工项目未按项目进行成本核算
审计发现,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农村公路项目专账承接的城区修补工程收入964000元、人民路道路工程收入8000000元。但结转施工成本时未按项目分开进行成本核算。
责令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对承接的各个施工项目分别进行成本核算。
(二)原始凭证手续不完整
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农村公路项目专账冲减应付账款工程材料累计7126961.70元只附银行专账凭证未附收款人收据。
责令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加强会计监督管理,凡不合规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一律不予接收。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加强承接项目成本核算,和会计监督管理。
五、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整改情况
河南宏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单位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整改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建议,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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