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宁陵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营发〔2020〕1号
关于印发《中共宁陵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
《中共宁陵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陵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中共宁陵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根据《中共商丘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商营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中共宁陵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研究,确定我县2020年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做好我县2020年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实施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一方案十专案”,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全面实施绩效考评提升政府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二、2020年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要点
2020年我县营商环境和绩效考评工作共7个要点。
(一)加大《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力度
1、开展《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确定7月份为我县《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的指导下,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条例》。制作营商环境建设专题宣传片,印制《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手册、宣传海报等,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中心和车站、广场等地播出、发放,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
2、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理论学习,将营商环境建设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计划。举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班,提升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一遍,并进行必要的理论水平测试。(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
3、开展《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保障《条例》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县人大财经工委)
(二)抓好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引领
4、编制《营商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对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全局性、综合性、引领性的中长期规划。(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
5、实施《2020年宁陵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优化攻坚,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6、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清单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委编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7、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和村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搬迁。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县、乡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统一办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提升办事指南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可用度、明白度。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8、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强化审批服务事项整合,广泛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业务流程系统性重构。(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四)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9、做好迎接全省、全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的准备工作,下好先手棋,为我市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做出贡献。评价报告出台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照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提升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10、开展我县营商环境评价,采用国家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标准,对我县营商环境进行全面体检,对相关部门进行公开评价排名,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转,促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此基础上,迎接好全市县域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争取取得好的成绩。(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
(五)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督促检查
11、开展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察,查处通报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2、将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列入县委巡察工作范围。对在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乡镇开展专项巡察。(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办)
(六)实施综合目标绩效考评
13、比照《商丘市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制定出台《宁陵县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建立覆盖全面、科学规范、体系完备的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发挥目标导向引领和激励约束作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14、完善高质量党建考评体系和考评办法,引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高质量党建考评的系统性、针对性。(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15、完善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和考评办法,引导落实新发展理念,提高高质量发展考评的系统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16、组织实施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统筹一体进行,考评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七)总结提炼中国之治的“商丘实践”宁陵篇
17、认真学习借鉴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典型经验做法,走出去请进来,与宁陵实际融会贯通,提升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8、加强对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的研究,总结提炼具有我县地方特色的理论成果,打造“宁陵经验”、“商丘实践宁陵篇”,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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