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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1名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告(2022年第17号)

来源: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8-21 18:00:5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8月20日,我县在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址:宁陵县柳河镇邵庄村委北郭庄村。

  8月13日、8月14日,居家未外出。

  8月15日7时30分到柳河镇梁庄村,13时50分返回北郭庄村家中后未外出。

  8月16日9时到柳河镇梁庄村,10时57分到杨楼寨村,11时12分到柳河镇张堂村,随后回到梁庄,13时返回北郭庄村家中后未外出。

  8月17日8时到柳河集东街浙永发购物广场购物。

  8月18日8时到柳河镇梁庄村,12时30分返回北郭庄村家中后未外出。

  8月19日7时47分到柳河集东街浙永发购物广场购物,18时到柳河集刘家冷饮批发店购物。

  8月20日5时49分到邵庄村委广场参加核酸采集,10时30分到柳河集北街馍店买馍。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安全,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居家期间务必注意个人防护,服从辖区防疫规定。

  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1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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