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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公安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宁陵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8:00:4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预防和迅速处置我县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及国务院《信访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3〕25号)精神,结合宁陵县治安形势,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本着“确保安全、多方设想,周密安排、统一调度,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的指导思想,想细想全想万一、抓紧抓实抓具体,强化底线思维、做实做细预案,健全完善机制、依法规范应对,快速有效处置、维护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坚决实现“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卧轨事件、不发生阻断交通事件、不发生打砸抢烧事件、不发生冲击国家机关事件、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三、组织领导

   宁陵县公安局成立应急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     副县长、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指挥长: 张士军  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 指 挥 长: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乔秋霞  党委委员

                      窦培福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吕松涛  党委委员

                  乔传基  党委委员

                  孙玉真  党委委员

                      李春强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   

                 李伟华  指挥中心教导员

                 王  越  治安大大队长

     刘明扬  交警大队长

     刘  辉  监大大队长

           经侦大队长

     蒋明雷控申大队大队长

     楚文元  警务保障室主任

     姜金印  反恐大队大队长

     李超杰  情报中心大队长

     邱德军  督察大队长

         国保队长

         刑警大队大队长

     郭新礼  科技科科长

     乡镇派出所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孙玉真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指挥中心、情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国保大队、交警大队、特警大队、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网监大队、法制大队、督察大队、 控申大队、宣传科、科技科,各乡镇派出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四、警力部署

    (一)中心现场、重点单位和场所处突组

组    长:  

副 组 长:孙玉真

投入警力:90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10人、城关所30人,城郊10人、园区10人、巡30人。  

屯兵位置:所在单位

主要任务: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备勤待命,准备处突。

   )应急备勤组

组    长:张士军

副 组 长: 李玉杰、乔秋霞

投入警力:除执勤民警外,局机关及派出所全体值班民警一律在本单位集结待命,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报指挥部批准。

   )通信保障组

组    长:  

副 组 长:李伟华、郭新礼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科技科。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工作。对讲机进行编组,统一执勤频道,全力保障通讯畅通无阻,严防窃听和泄密。

   )情报信息收集组

组    长:  琪、乔传基

副 组 长:  辉、陈  、刘 辉、李超杰

责任单位:国保、经侦、网监、情报中心。

工作职责:(1)负责情报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2)要携带摄、录像器材,做好现场秘密调查取证工作;(3)监测、预警互联网舆情;(4)协调封堵、删除网上有害信息;(5)配合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和网上侦查工作;(6)监测、预警手机短信、微信等舆情;(7)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的网络监管。

   )勤务保障组

组    长:乔秋霞

 长:刘明扬、楚文元、母传海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警务保障室、机关事务

职    责:(1)准备运兵车三辆(交警大队负责50座宇通运兵车两辆、后勤负责中型运兵车一辆)、装备(后勤负责催泪瓦斯、喊话器、警戒带等)等资源储备;(2)做好伙食、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3)负责现场指挥部应急装备及办公用品的调用。

   )警务督察组

组    长:李春强

 长:邱德军

责任单位:督察大队。

工作职责:(1)对指挥部下达的处置命令进行跟踪督察;(2)对处置工作做好现场督察;(3)查纠民警违法违纪行为;(4)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统一指挥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各单位要按照预案设定,由指挥部按照指挥长命令统一指挥,做好联动,尽全力保护中心现场、铁路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治安、交通秩序。

(二)坚持超前发现、积极预防原则。要按照“预警在先、化解在前、处置在小”的原则,防止矛盾叠加、交叉感染、蔓延升级。对参与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积极预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三)坚持快速反应、密切协作的原则。各单位要迅速响应,快速反应,分层分级采取相应工作措施。与事发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做好重点人稳控,发现情况及时通报。

(四)坚持区分性质、讲究策略的原则。各单位要对上访群众区分不同性质对待,掌握重点人,注重事前预防,把矛盾化解在源头。一旦出现聚集问题,要讲究策略,积极主动妥善处置。

(五)坚持“三个慎用”原则。即: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和慎用武器警械原则。要根据聚集事件的性质、起因和规模来决定是否使用、使用多少和如何使用警力,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要防止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慎而激化矛盾,防止警力和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使事态扩大,以致难以控制。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严格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催泪弹和武器须经现场指挥长批准。

(六)坚持积极疏导、依法处置原则。各单位对上访群众要积极疏导,防止矛盾激化,防止现场失控;对冲击铁路卧轨、冲击国家机关、阻塞主要交通和危害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处置,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六、处置程序

   (一)宣传发动。按照统一安排,宣传科利用县局发放的宣传资料,随时做好对群众的法律、政策宣传工作。

   (二)警力提前到位。各单位参加执勤警力务必按照指挥中心通知后十分钟内到达局大院集结,到达本单位集结待命。

(三)快速处置。对聚集群众要在形成规模前快速处置,发现一批,带离一批。

(四)设置警戒线。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五)警戒喊话。对进入警戒线以内的群众,要宣传法律,进行警戒性喊话。

(六)强制带离。对不听劝阻,经警戒仍不离开的群众,实行强制带离。

七、不同情景处置

针对“五一”安保维稳期间发展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不同阶段、不同地点,要根据不同情景依法开展处置工作。

(一)对发生卧轨、阻断铁路的处置。

1、一旦发现人群有向铁路聚集、有卧轨迹象,要边报告边做工作,边阻止边调集警力;

2、快速设置人障、物障和路障;

3、迅速调集防暴警力、装备和物资,确保聚集群众上不去铁路;

4、同铁路公安机关搞好配合,对不听劝阻人员,要依法强行带离;

5、使用非杀伤性武器(催泪瓦斯等),强行驱散上铁路人员;

6、对卧轨人员依法强行带离、予以拘留,依法查处;

7、依法查处卧轨事件;

8、统一口径,做好请示报告。

(二)对在火车站、中心广场、重点单位和场所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聚集的处置。

1、调集警力,依法开展工作;

2、做好现场秩序维护;

3、做好外围交通管制;

4、引导群众到信访部门依法信访;

5、防止冲击铁路;

6、做好外围人员控制;

7、依法收集固定证据;

8、发现、稳控重点人员。

(三)对出现打、砸、哄、抢、烧时的处置。

1、立即制止打、砸、哄、抢、烧行为;

2、固定证据;

3、控制重点人员;

4、强行驱散聚集人员及其围观人群;

5、实行外围交通管制;

6、公开宣传政策,制止违法行为;

7、救助伤亡人员;

8、依法查处违法犯罪人员。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大意义,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各项处置措施落到实处。

(二)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执勤民警要佩带对讲机和现场执法仪,按照自身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责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互相配合,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单独或擅自行动。

(三)完善预案,依法办事。在执勤中,要依法办事,严禁打骂群众,严禁随意表态,严禁滥用警械和强制措施,防止由于工作失误或处置失当而授人以柄,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对在处置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软弱无力的领导及执法民警,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尽职履责,文明执勤。各单位负责人在任务面前不得畏缩不前,消极怠工,采取行动不得含糊拖拉,贻误战机。在现场处置中,各参战人员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既要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灵活稳妥处置,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影响。

(五)强化责任,全警联动。各单位要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顾全大局,讲政治、讲团结、将协作,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开展好全警联动工作。

(六)依法规范、务求实效。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有参战人员必须遵照“三个防止”的原则,即“防止打骂群众、防止警民冲突、防止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务求工作实效。

(七)综合施策,有效应对。在现场处置中,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等多种手段协助做好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和情况。

(八)严明纪律,防止炒作。指挥中心、刑警、治安、国保、经侦、网监等单位着便衣执勤,特警着特警服,其余单位执勤民警着执勤服,戴长舌帽,配备单警装备及必要的防护设备。同时要加强执勤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参战人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严格保密纪律,不向无关人员透露行动内容;严明宣传纪律,不接受采访,不允许随意拍照;严明组织纪律,不信口开河,防止由于工作失误或处置失当而授人以柄,被别有用心的媒体进行恶意炒作。

 

 

宁陵县公安局

二0二三二十八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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