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内容

宁陵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宁陵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3-21 10:45:15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严抓落实,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管理水平,严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制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执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

  局领导班子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首要位置,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日常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同步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和目标导向,紧密

  结合自然资源工作特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落实各项工作。

  (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针对执法队伍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周的机关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业务操作规程,学习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着力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同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培训考试相结合,法规条款学习与实际工作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强化对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的理解和运用。二是建立了以领导班子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定期培训制度,对新上岗的执法人员和新任用的中层领导坚持实行岗前或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举办集中培训班,邀请市县领导和专业人员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系统性培训并考试;根据工作需要,各业务股室及基层国土所轮流参加省厅举办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力促进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自然资源法治氛围。一是制作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音频,每日利用村内广播和全县14个乡所的巡查车辆,在乡镇、村和田间地头进行不间断播放;二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节日,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广泛宣传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将自然资源部拍摄的短视频及县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公告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在电视台、梨乡宁陵微信公众号、抖音及全县各级微信工作群进行播放或转发,切实把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最新政策规定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引导群众依法用地、合法建房,提升全民对耕地保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促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一是执法人员全部是在编在岗人员,全部通过了资格考试,获得执法证资格,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年度审核工作,及时对退休人员和离开执法岗位的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执法人员资格在政务网公示;二是为14个基层所配备了执法巡查车和移动可视对讲设备,为监察队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提供了保障;三是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局的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案卷检查,并及时拟写案卷自查情况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行政处罚均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切实保障相对人的权益;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通过三项制度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四)建章立制,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实施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各级田长和网格员的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推动主要力量下沉到乡村一线,构建党政同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全县共设立34名二级田长和网格员,424名三级田长和网格员,1979名四级田长和网格员,每天利用“一网两长”小程度对网格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动态巡查,实现“全员、全域、全时、全程”网格化监管。2021年度,全县共巡查32722人次,及时制止违法行为16起,将违法占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违法占地行为发生;二是印发《宁陵县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违法行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凡是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建项目用地,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扶贫项目,没有取得用地手续之前一律不准开工,并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分类处置存量、严控增量违法行为,实现违法用地“零增长”。

  (五)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做到文件合法、有效,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未出现未经审核备案擅自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情况,经清理未发现有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六)积极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积极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驻马店网站上公示,重大行政处罚在县法制办备案;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要求各相关股室、部门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失信惩戒机制、失信信息反馈工作。积极配合法院等相关部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不动产交易等行为,切实做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

  (七)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机制。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专门股室统一登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效率,畅通办理渠道,方便群众;二是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行使权力,在政务网公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和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在政务网进行公示,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依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事项按照程序全部举行了听证;四是配备专业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聘请了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积极推进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未出现程序违法的现象。

  (八)强化执法服务,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障服务能力。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把行政执法与行政服务相结合,大力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教育,着力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全力做好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一是围绕发展大局,积极做好供地保障工作。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建立了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应急方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形成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反应体系。三是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国土变更调查、国土空间规划,认真开展全县农房一体登记发证,不断夯实业务基础。

  总之,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县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自然资源各项业务工作扎实开展。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评议考核制度、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宁陵作出积极贡献。

  2022年3月21日


终审:宁陵李闯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