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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宁陵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12-07 16:35:4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县教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司法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法治责任

  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自觉将机关工作纳入法治思考,贯穿于工作中,确保规范运行。

  (一)落实局党组书记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教育股、人事股、计财股、安全股、监审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经常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将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将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其实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建立起“依法行政,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各股室根据业务范围和主要工作职能,履行相应的依法行政职责。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办法、教师调出教育系统管理办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依法清理并建立“三张”清单,主动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效率。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经省政府公布的教育体育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许可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告知等规程和服务细则,准时报送信息,实现零投诉、零差错。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狠抓法治工作落实。坚持全局工作一盘棋,将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工作目标、加强过程督查、定期研究问题,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体育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把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实践中去。

  二、加强普法,提升法治意识

  (一)做好机关普法学习。坚持利用工作例会、机关夜校和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依法治理的思想和理念运用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教育实践工作中去。

  (二)做好教师普法教育。建立健全会前学法制度,利用校委会、支部会、教职工会等坚持会前学法。把法制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各学校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办学行为文件学习,通过法制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三)加强学生普法宣传。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以教师培训为基础,以家长培训为先导,以学校教育为主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

  二是抓好课堂法治教育。制定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教案、考核”六落实,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紧密结合,与交通安全、禁毒、防艾、国防、消防、防震防灾、环保等专题教育有机整合。三是邀请法治副校长、县内法律专家、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学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安排专项资金征订报纸杂志,拓宽干部教师的学习渠道,各学校建立“法治长廊”,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四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法治教育活动。利用班团队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用好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不断丰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各学校组织学生完成“宪法小卫士”网上学习和考试,组织全体师生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坚持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

  三、加强管理,推进依法治教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加强开课情况、过程监控、考核评价等督查,特别是思品(政治)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生命科学与安全、综合实践和音体美等非统考科目开课情况。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制定《关于印发<宁陵县教体系统深化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严格规范治教、治校和从教行为;开展师德师风和教育法律法规集中学习、讨论和演讲比赛,将教师教学行为和师德师风情况纳入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现场问卷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

  (三)认真落实教学常规。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坚持学校周查、教育督导办月查、县教体局巡查和定期通报、评议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并对典型学校进行二次复查。

  四、行政审批管理情况

  (一)依法进行民办学校审批。一是严格审核批准。目前,我县义务教育已基本满足教育需求,原则上不再新增加民办中小学的审批。对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我们按“办园者申请,当地村委会或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发展规划等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筹设;同意筹设的在完成软硬件建设后,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下发办学批复,并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程序,严格标准;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持办学许可证,依法依规分类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全部停止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积极引导营利性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业务。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员队伍,健全巡查机制,将巡查员、责任督学的监管责任落实到校。二是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实行民办学校黑白名单公示制度,对全县具有资质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引导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选择通告名单所列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情况答记者问,关注动态并加强监管,做到三个“绝不能”,即绝不能影响稳定、绝不能影响师生利益,绝不能降低教学质量。三是加强年度考核和年审。坚持民办学校年审制度,实行分级年审、全县通报的审核制度。建制民办学校(幼儿园)年审工作由教体局组建年审工作组,深入学校核实年审。

  (二)依规做好教师资格办理。根据教师资格证审批有关制度,我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审批。我们制订教师资格认定审批制度,编制了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手册,每年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严格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程序,对合格者,方可颁发教师资格证。

  五、政务公开情况

  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阳光行政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对教育各项政务进行定时、定内容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招考教师、学生资助等事项进行广泛公开;通过学校收费公示栏将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和招生政策宣传单对招生政策、国家三个专项计划进行广泛宣传,各项政务的公开透明方便了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干部职工学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

  (二)各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合力还需加强。部门之间还需进一步理清职责,加快推进培训机构分类归口审批和管理工作。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强化培训内容监管,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尤其是在从业人员资质、资金监管、合同使用、课程质量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三)教师队伍素质有待优化。教师结构性缺编较突出,年龄结构不合理、学科结构不合理,教师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不利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齐抓共管,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治素质。积极参与上级开展的各类法制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探索和研究符合教育特性和我县实际的教育法治有效方式和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围绕“法治进校园”建设主题,开展“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法治教育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整合利用各种法治教育资源,多措并举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同时推进行政机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人员法治化水平。

  2021年12月6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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