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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宁陵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09:15: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围绕学法用法,切实增强法治保障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建设责任感。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推动全局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并指定专人抓好日常工作开展。通过落实责任制,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2.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建设意识。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干部职工坚持线上线下学法相结合,通过商丘政法廉洁宁陵”等公众号在线学法,学习公共法律知识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2022年组织局19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全部通过,取得执法证

3.加强普法力度,推进学法普法常态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要求,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六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定期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进行医保政策宣讲和基金监管宣传,将普法贯穿到医保工作全过程,形成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普法、人人争当法治宣传员的工作格局,推动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

4.加强统筹安排,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政府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保证,制定下发了《宁陵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对照分解的目标工作任务分阶段抓落实。同时将法治工作纳入医保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化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职。

1.加快落实医疗保障数字化建设。一是推动医保信息系统落地。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系统上线前各项调试和培训工作,推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月15日成功在宁陵落地,与全省各地区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医保办事效率。二是完善国家医保局业务编码动态维护。将全县23家定点医疗机构、97家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录入国家医保局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系统,进一步规范医保工作者服务行为。

2.优化医保工作职能,全力打造心医保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医保局工作部署,完善并公布行政权力事项,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推广医保服务事项无感智办,着力优化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群众获得感。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各级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精神,落实好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做到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有法必依。三是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巡查工作,实现两定机构巡查全覆盖;加大医保稽核力度,把关医保基金安全使用;开展两定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3.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医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对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所有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二是组织并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利用日常检查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大数据比对相结合等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涉及违规资金的及时追回,2022年共取消医保定点资格7家;处理违规违法参保人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人;约谈定点医药机构41家,责令整改49家,追回医保基金330.66万元,行政处罚282.02万元;并及时通报案件处理结果,有力地震慑了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  

2.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南信陵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部门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

1.优化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完善打击欺诈骗保案件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医保、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促进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依人设罚、依人施罚,认人不认罚的做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本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3.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规定,规范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宁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总结、年报,备案信息等重要工作信息。

4.健全举报投诉机制。通过在医保服务窗口和两定机构设置举报电话号码,聘请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心、增强紧迫感,始终紧绷纪律这条红线,严格规范自身行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

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条例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熟练,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虽然已经建立,由于行政执法工作较少,三项制度运用熟练度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与监管缺少法律专业指导和规范。

医保定点协议行政管理和违约处理,以及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等一系列工作,存在边界不清、把握不准的问题。特别是适应新时代医保工作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的医保行政执法队伍任重而道远。

(三)政策宣传有待提高。

医疗保险政策复杂多变,涉及人群广,我局在工作日常动态宣传、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法治文化宣传做得还不够充分,宣传手段不够创新、内容载体不够丰富,影响法治宣传效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一是带头学习,以身作则。强化局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抓到底,全面加强对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党组总揽,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科室人员依法行政。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列入年终述责述廉述法内容,自觉接受各级监督。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理念,争取上级医保部门指导,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经验,通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完善。

(二)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机关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谋划落实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任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内部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四)加大法治学习培训力度。结合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开展的医保监管规范提升年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建设培训学习,推进医保业务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做到程序合法、方式遵法、标准依法、保障用法,全面推进医保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五)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力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不良现象。

 

                           宁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8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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