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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 报告

来源:宁陵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23 08:40:3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聚焦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中共宁陵县民政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局法治建设全面工作,协调推进普法、执法及法治监督,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承担本局法治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局法治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

  (二)强化制度保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是推进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要求,坚持学法制度,将法治知识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每个季度都安排具体学习内容,将述法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组织全县民政系统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在全县乡村(社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四万余份,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三是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领导干部举行宪法宣誓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

  (三)规范行政执法和决策,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制度。完善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完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对事关民政发展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项目的《宁陵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和宁陵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决策事项,决策前都通过座谈、走访、公告、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重大决策听证、专家讨论评审制度。三是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利用民政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开展网上办理,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当前,民政局法治建设存在短板主要是: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与执法规范化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民政法治机构工作力量不足,与完成法治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组织领导法治工作,凡法治相关文件均要作出批示,凡法治相关事项均要进行部署,凡法治相关工作均要跟踪检点,做到了民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学法抓关键少数,周五学习班集中学习抓青年干部。在局党组年终述职评议中,述职、述廉、述法已成为同一整体。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县民政局将重点围绕提高法治素养,全面提升依法执法水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要在全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贯彻宪法、民法典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要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执法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断强化居民的法治意识。

 

 

 

宁陵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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