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按照县委有关部署要求,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关于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思想学习贯彻情况
(一)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一年来,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印发了《宁陵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采取河南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和书本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今年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涉农法律思想、涉农法律规范和党内法规6次。
(二)坚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营造宣传宪法氛围。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强化宪法意识。二是创新学习宪法形式。设立普法宣传专栏,展示普法相关内容,利用单位微信工作群,推送宪法知识,激励和教育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我们始终把农业执法工作作为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成立普法工作领导组,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推进执法工作。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年度学法计划,组织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3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在2022年全省开展的“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我县获得了河南省“集体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一是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种子执法年”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发放农业法制资料2万余份,提高了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二是开展农资经营人员技能培训。举办技能培训班2期,参培人员200人次以上,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守法诚信经营的意识。三是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乡村集会等时机,采取悬挂横幅、设立法制咨询台、现场宣传、实物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现场指导群众如何识别假劣农资。全年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次,悬挂横幅50余条,发放明白纸及农业法律法规书籍1000余份,涉及群众2000余人次。
(四)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调整完善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采取执法检查、随机抽查、案卷评查、网上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更新公布自由裁量权标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分体现自由裁量权适用情况,避免同案不同罚。
全面落实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现与各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了信用评价、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制度机制。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强化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法律顾问专家组进行论证。
(七)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以及执法证件申领、清理等工作。
加大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导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应公示尽公示,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采取文字、音像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主动与省行政执法服务平台搞好对接,实现数据实时推送和信息共享。
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共查处违法案件11起,其中种子3起,农药2起,肥料6起,共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力推进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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