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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宁陵电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示

来源:县电子商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07 16:38:5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宁陵县电商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和指导关怀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7年、2020年连续两次成功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宁陵电商工作绩效考评全省第一名,全省电商扶贫现场会在宁陵县召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帮扶办决定支持宁陵电商项目帮扶资金50万元,由宁陵县电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电商培训     504人  共计152700元

1.精准培训:165人(165人/4天/180元 总计118800元 )

2.普及培训:339人(339人/100元/天  总计33900元)

承办企业:宁陵县正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  11044单/3元 共计33132元

1.宁陵县正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010单;

2.宁陵果源贡食品有限公司1700单;

3.宁陵县酒都梨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667单;

4.宁陵县农康酥梨种植专业合作社1667单。

三、农产品上行包装补贴  7710个/3元/个 共计23130元

1.宁陵县正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010个(6010个/3元/个  总计18030元)

2.宁陵果源贡食品有限公司:1700个(1700个/3元/个总计5100元)

四、本土品牌或宁陵区域公共品牌的宣传补贴

28435个/4元  总计 113740元

1.宁陵县正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985个(25985个/4元 总计103940元)

2.宁陵果源贡食品有限公司:2450个(2450个/4元 总计9800元)

五、电商服务中心办公电脑

1.台式电脑2台:7000元

2.笔记本1个:15000元

合计: 22000元。

以上总计344702元。

 

特此公示!

 

 

 

 

宁陵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7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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