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宁陵电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示
近年来,宁陵县电商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和指导关怀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7年、2020年连续两次成功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宁陵电商工作绩效考评全省第一名,全省电商扶贫现场会在宁陵县召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帮扶办决定支持宁陵电商项目帮扶资金50万元,由宁陵县电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电商培训 504人 共计152700元
1.精准培训:165人(165人/4天/180元 总计118800元 )
2.普及培训:339人(339人/100元/天 总计33900元)
承办企业:宁陵县正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 11044单/3元 共计33132元
1.宁陵县正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010单;
2.宁陵果源贡食品有限公司1700单;
3.宁陵县酒都梨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667单;
4.宁陵县农康酥梨种植专业合作社1667单。
三、农产品上行包装补贴 7710个/3元/个 共计23130元
1.宁陵县正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010个(6010个/3元/个 总计18030元)
2.宁陵果源贡食品有限公司:1700个(1700个/3元/个总计5100元)
四、本土品牌或宁陵区域公共品牌的宣传补贴
28435个/4元 总计 113740元
1.宁陵县正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985个(25985个/4元 总计103940元)
2.宁陵果源贡食品有限公司:2450个(2450个/4元 总计9800元)
五、电商服务中心办公电脑
1.台式电脑2台:7000元
2.笔记本1个:15000元
合计: 22000元。
以上总计344702元。
特此公示!
宁陵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7日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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