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1559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做好我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我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24〕34号)要求,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4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分别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2024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分别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二、什么时间缴纳居民医保费?缴费后怎样享受医保待遇?
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为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享受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开始享受2025年的居民医保待遇,且医保不追溯报销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参保缴费资助对象有哪些?资助标准是什么?
资助对象为我县有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困难群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资助标准为集中缴费期前已经认定为医疗救助自助参保对象的,特困人员全额资助400元/人,实行免征代缴;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定额资助80元/人;优抚对象、困境儿童、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政府全额资助400元/人;重度残疾人定额资助80元/人。
另外,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部门协同、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意外疾病风险保障意识和医保互助共济意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