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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宁陵县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宁陵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6-16 08:20: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商丘市 政府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商政办 〔2022〕29号)精神,为加快我县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应用, 构建绿色发展交通运输体系,我局决定对《宁陵县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建议如下∶

一、征求内容:《宁陵县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615日-2022722

二、征求范围:

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全县网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社会各界对《宁陵县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建议。

三、意见建议报送地点

报送地点:宁陵县人民178号(宁陵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370-3072055

特此公告。

     附件1:宁陵县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2615

 


 

宁陵县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商丘市 政府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商政办 2022〕29号)精神,为加快我县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应用, 构建绿色发展交通运输体系,结合我县城区出租车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关于 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抢抓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机 遇,坚持“政府主导、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统筹兼顾”原则, 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运力为突破 口, 以政府立体配套政策为支撑,加快在用燃油燃气出租车置换,力争到2024年年底前县城区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舆论宣传。建立政府主导、各界参与、良性互动 的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工 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动相关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行业从业人员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

(二)明确新能源出租车应用条件。县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采取备案公示制确定车型,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新能源车辆技术更新情况,每年定期备案公示确定车型。车型备案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如不能兑现承诺或不符合规定条件,将取消备案公示 资格。巡游出租车车型在符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交 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车引导性应用条件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35号)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mm, 充换电车型续航里程应不低于400公里,5座(含5座)以下充换电式乘用车。

2. 车辆具备实现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电子显示功能。

3. 车体颜色为“蓝、绿色/黄”,统一使用车辆标识。

县城区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约车)车型,在符合工业 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裸车单价满足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公示的价位要求。车型价 位按照《商丘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网络预约出租车裸车价位不低于巡游出租车裸车均价的1.3倍。

2.7座(含7座)以下充换电式乘用车。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工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三)实行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补贴。新能源电动出租车补贴 资金来源于中央一般转移支付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涨价补贴 资金,补贴标准按照近期将要下发的河南省“十四五”时期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调整实施方案执行。待中央资金下达后再予发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四)对公司化经营出租车企业给予指标奖励。鼓励有实的企业采取购置车辆或企业合并、重组等方式走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实现以自有车辆开展公司化经营。鼓励出租车 企业资源整合,对保留一家企业经营资质或新成立一家企业,注 销其他企业经营资质的,按照每注销一家企业资质奖励巡游出租 车指标4台的标准给与。奖励指标各巡游出租车企业必须实行公车公营。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五)建设出租车服务管理系统。建立智能化出租车服务管理平台,提高行业监管调度水平,督促出租车驾驶员提高服务质 量,提升出租车行业形象,方便群众智能化出行。新更换的巡游 出租车和新增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约车)车型应按照交通运输 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794 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 式》 (JT/T808 2019)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术要求(GB/T35658 2017)》标准安装4G 北斗双模视频车载监控设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推进出租车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充(换) 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充(换)电设施、场地满足县城区新能源 出租车充(换)电需求。结合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 划定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场地,力争2022年底前在城区规划建设一处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停车场。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投公司、县供电公司。

(七)支持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的服务措施。为新能源出 租车推广应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巡游出租车置换为新能源车 的,符合营转非条件的原燃油车,可以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办 理营转非登记。从事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约车)的驾驶  员,取得工作地居住证明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三、 完成时间及范围

2022年1月1 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 新能源出租车。2025年1月1 日以前,县城区巡游出租车全部 更新为新能源车。2022年1月1日以后,县城区新增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为新能源车。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直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进一步 增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圆满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 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推进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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