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意见征集>详细内容

宁陵县博物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来源: 县博物馆 发布时间:2020-03-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面对天灾的肆虐和磨难,全国人民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同舟共济、全面抗“疫”。宁陵县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统一领导下,迅速建立各级领导机构,健全各类防控组织,制定各项防控制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胆魄与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人民为中心有效开展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无论是驰援武汉的医务工作者,还是恪尽职守的乡镇、街道、包保单位一线干部;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主动请缨的志愿者,他们的攻坚努力、他们的无私奉献,构成了一个时代的缩影,应该作为历史的一段珍贵记忆永远铭记。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博物馆本着“为明天收藏今天”的征集理念,有责任保留下关于此次抗疫事件中有收藏价值、研究价值、展览价值及教育价值的相关资料和实物,以此记录历史、宣扬抗疫正能量。为此,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关于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的相关资料和实物。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一、征集范围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原则上所有相关物品均可,以实物、影像、照片、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为主: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1.各级政府、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要求内容不涉密,尽量提供原件);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一线抗疫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的医疗用品(已进行消杀操作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诊疗记录、日记、请战书或请战微信截图、强制休息令、火线入党申请书、图像资料拷贝等;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3.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收据、发货单及物品实物、捐赠记录等相关材料原件;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4.各基层防控组织、群众团体、各类志愿者工作记录、工作设备等相关物品原件或图像资料拷贝;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5.疫情期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街道(社区)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社区隔离用设备及有关物品,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原件或未启用备用品;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6.宣传抗击疫情主题的摄影摄像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书法绘画作品、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7、其它涉及本次抗“疫”相关的各类见证物。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二、征集方式 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1.征集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宁陵县博物馆将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本馆负责征集部门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评估认定,对入选入藏物品进行登记入库,对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藏品捐赠书;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3.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或版权持有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4.提供者需对照片、视频、实物进行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入选文物统一安排运输,对未入选的物品图片,如捐赠者需要,可予以退回。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5.出于疫情考虑,宁陵县博物馆目前处于闭馆状态,有意向者请采用电话及邮箱方式与我馆取得联系,登记捐赠意向,待疫情结束后我馆将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博物馆。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三、联系方式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联系人:王咏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电话:137******2111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邮 箱:nlxbwg@126.com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地 址:宁陵县张弓南路72号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向社会征集,并长期有效。感谢各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博物馆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20年3月4日Xn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