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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隐患多,这些消防安全知识您知道吗?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24-11-08 18:00: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可以是独立建筑,也可以是建筑的一部分,且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楼下吃饭、楼上睡觉的小餐馆,外边屋子加工衣服、里面屋子吃饭睡觉的小工厂,都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

  很多“三合一”场所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未经消防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部分“三合一”场所是住宅、出租屋改建的,或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存在耐火等级低,疏散逃生条件差,疏散楼梯被封堵,安全出口单一,消防设施缺乏,消防水源缺乏,灭火器材配备不足,可燃、易燃物品多等火灾隐患。很多“三合一”场所存在多家业主使用的现象,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表现为业主各行其是,无专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非常混乱。“三合一”场所业主一味注重生产经营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十分严重。

  对此,经营者要高度重视,积极排查整改,不要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中设置住宿场所。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要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严禁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可燃、易燃物品,存放液化石油气的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厨房应定期清理油烟管道,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严禁违规“气改油”,严禁使用醇基燃料;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吊顶、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且不应影响采光、排风、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在疏散通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应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禁止电动自行车入内。

  (原载于2024年11月4日《许昌晨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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