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天然气价格,市发改委统一回复
近日,有商丘市民朋友通过“便民咨询”信箱咨询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商丘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回复如下。
根据《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疏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商发改价调管〔2019〕5号)文件规定:
一、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每立方米2.83元;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为每立方米3.67元。
二、对于低收入家庭使用天然气,根据民政部门界定的对象,每月每户30立方米以内(含30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2.6元执行,每月每户超过30立方米按普通居民价格执行。
终审:宁陵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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