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县长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物业拒收电费
来信人 吕** 来信日期 2025-01-14
信件索引号 202500002
信件内容
我是宁陵县凯地广场3栋402业主吕中原,我投诉宁陵县凯地广场物业部门,原因是物业服务不到位我拒绝缴纳每年的物业费,(已缴纳5年,前几年没有缴纳)物业部门让我补齐前几年物业费为理由多次拒收电费,民法典里面也有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给业主停水停电,物业可以起诉我但不能拒绝我缴纳电费,2024年11月到2025年1月14日我向物业部门多次缴纳电费被物业多次拒绝,我请求宁陵县最高领导帮忙解决问题。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宁陵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5-01-21
办理结果

您好,来信已收悉,因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给业主停水停电,经宁陵县住房保障中心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现已无条件的收取您的电费缴纳。但经调查,您拖欠物业费情况属实,对所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的来信。

信件评分
信件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