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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tyjrswj-00000021 发布机构: 宁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商丘市第二批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宁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办发〔2021〕53号)要求,根据省厅关于公布退役军人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经市局领导同意,确定商丘市第二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承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任务。

  一、公布第二批定点培训机构的背景和意义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为了提高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在原有培训机构的基础再次增加部分培训机构,使退役军人在技能培训上有更多的选择,同时,也能使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确定培训机构的程序

  经承训机构申报,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审推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期间共接收培训机构申请资料20家,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12家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进行了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商丘市第二批退役军人定点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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