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slj-00000023 | 发布机构: | 宁陵县水利局 |
生效日期: | 2023-04-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水域岸线管理 |
关于宁陵县大沙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大沙河宁陵段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划定宁陵县大沙河岸线功能分区,加强岸线空间管控,推动岸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河湖函〔2019〕394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水办管〔2019〕29 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岸线与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现就《宁陵县大沙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对象
本次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对象为大沙河宁陵段。
二、规划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根据《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技术要求,划定大沙河的岸线功能分区。
本次大沙河宁陵段岸线功能区划共划分三类功能区,分别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本次共划分岸线功能区26个,其中岸线保留区12个,区域占比72.9%;岸线控制利用区12个,区域占比19.1%,岸线开发利用区2个,区域占比8%。
河流左岸共划定临水边界线 35.806km,外缘边界线 35.778km,右岸共划定临水边界线 35.340km,外缘边界线 35.395km。
岸线保留区12个,长度51867m,其中左岸6个,长度26161m;右岸6个,长度25706m。
岸线控制利用区12个,长度 13587m,其中左岸6个,长度 6802m;右岸6个,长度6785m。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围垦河道和擅自开垦土地,禁止进行爆破、打井、取土、建窑、葬坟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妨碍河道行洪的物体,禁止侵占、破坏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禁止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批准的作业方式开采砂石、砂金等,禁止向河道倾倒或排放垃圾、废渣和有毒有害的污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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