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slj-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011号提案的答复
宋东风、王传福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农业生产用水用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状,进一步提升运行质量和使用,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根据河南省《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文和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水费提取、其它补充”的原则,成立了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组,协调民政部门对各乡镇农民用水协会逐一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并多次督促乡镇成立了13个乡镇农民用水协会,落实了计量收费、规范了水费保管,建立了管护经费稳定保障机制,完善了管护制度,管护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和管理,并配合其它部门每半年对农业灌溉设施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立整立改,确保提高管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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