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rlzyhshbzj-00000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求职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办理要件:(1)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2)实名登记人员《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实名登记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材料;(4)实名登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提交给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2)受理初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4)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
承诺期限:贴按季受理办结。
咨询电话:779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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