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nyncj-00000011 | 发布机构: | 宁陵县农业农村局 |
生效日期: | 2024-04-07 | 废止日期: | 2024-04-18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关于《宁陵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的资金通知》(豫财农水【2003】100号)精神,宁陵县承担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为让项目资金发挥更好的作用,取得最大的效益,切实为我县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宁陵县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县范围内遴选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项目实施地点。
1.流转土地50亩以上并成方连片,2024年种植玉米的家庭农场、合作社;2.合作社、家庭农场有自己的独立对公账户,且账户处于使用状态;3.家庭农场、合作社法人无不良记录;4.项目区内配套设施符合项目要求。请各乡镇通知本辖区内家庭农场、合作社即日起携带证件(加盖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宁陵县农业农村局3032房间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18日。联系人:索青青,电话:7811336。
宁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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