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jytyj-000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学籍管理 |
宁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学籍管理
一、转学
无正当理由不准转学,存在大班额的学校不准接收转学插班生,杜绝学生无序流动。学籍异动上传的证明材料要清晰、真实、有效,不准弄虚作假。及时核办跨省转学、省内转学等业务。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厅的操作流程要求,及时核办学生学籍异动,每个环节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二、休学
休学办理时间为每年寒、暑假开学两周内,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因病长期治疗需办理休学的,应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手续,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休学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学校初审后经县教体局审批同意方可休学。
三、复学
对于已休学学生,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休学期满后,及时通知学生办理复学或续办休学手续。复学手续在开学后1个月内办结。
四、学籍信息变更
各学校每学期开学要开展一次学生学籍信息全面清查核对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确保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真实、完善。根据学籍管理的相关政策,学籍信息修改的依据是户籍信息,任何学籍信息的修改必须以户籍信息为基础,户籍信息未更改的,一律不得进行学籍信息修改。学籍信息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能同时修改,身份证号码只能修改一次。对于有误的学籍信息,要求学生及家长提供真实有效的户籍证明,及时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变更申请。个别学生学籍信息中非关键信息(如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现住址等)发生变化的,班主任要将学生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学籍管理员要将系统中学生的电子照片上传完整,并做到每间隔两年更新一次和升入初中后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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