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nlxczj-00000002 发布机构: 宁陵县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3-12-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内设机构

宁陵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来源:局科室 发布时间:2023-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股。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三)预算股(绩效管理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的审核意见;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审核意见;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县本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负责对县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乡镇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乡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五)政府债务股。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县债务风险化解和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建议;组织指导政府债券项目的筛选和审核上报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承担财政涉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财政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六)行政群团股(政法股)。承担行政、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教育事业股(科技文化股)。承担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科技、宣传、文化广电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完善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由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管文化企业相关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县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九)农业农村股。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扶贫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社会保障股。承担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企业股。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落实企业财务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公物拍卖企业资格年检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拟订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政策;承担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拟订等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负责管理所监管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对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对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方案和企业工资总额等。


  (十二)基层财政管理股。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拟订全县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税政条法股(综合治税办公室)。按照授权提出税制改革、关税、进出口税收政策等建议方案;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组织拟订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十四)会计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五)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集中统一处置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县清产核资工作。


  (十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标准;管理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受理县直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十七)政府投资评审办公室。负责财政性投资、政府融资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算、预算审核工作;参与研究提出项目支出标准;制定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指导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八)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执行县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县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的建议;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票据。


  (十九)财政监督局。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负责县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