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政府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36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4-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陵县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带贫企业设施农业财政支持奖补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2017〕7号uUK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陵县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带贫企业
设施农业财政支持奖补意见的通知uUK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宁陵县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带贫企业设施农业财政支持奖补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uUK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uUK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uUK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17年3月31日uUK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带贫企业设施农业
财政支持奖补意见uUK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为贯彻落实全省产业扶贫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促进贫困人口就近转移就业,进一步拓宽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渠道,2017年度全县新建产业扶贫就业基地48个,创建设施农业扶贫基地10个。为确保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建设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意见。
   一、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及带贫企业
  (一)扶持政策。
  1.产权归乡(镇)政府所有的新建扶贫就业基地,贫困户吸纳比例不低于30%且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人以上,乡(镇)政府审核备案,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施工要求,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与贫困户签订用工合同,且建立贫困人口入驻档案(贫困户身份证复印件、贫困户信息表、用工合同等)。财政奖补就业基地建设面积600㎡—800㎡,超过800㎡的按800㎡奖补,每平方米奖补600元。达到建设标准和使用要求的产业扶贫就业基地,最高奖补资金48万元。
  2.产权归个人所有的新建扶贫就业基地,贫困户吸纳比例不低于20%且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人以上,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施工要求,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与贫困户签订用工合同,建立贫困人口入驻档案,财政奖补100元/㎡。对于符合奖补条件且建设规模较大的带贫企业,采取超额累进方法进行奖补;面积3000㎡以下的,财政奖补100元/㎡;带贫人数达到80人以上,面积3000—6000㎡的,财政补助150元/㎡;带贫人数达到100人以上,面积6000㎡以上的部分,财政补助200元/㎡。企业办公设施(非生产设施)不在补助范围。县财政对带贫企业奖补最高限额120万元。
3.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要求,有冷暖配套设施等需求的最高奖补资金10万元。
4.建设规模大、带贫效果显著的基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补。
5.带贫企业租赁就业基地,由乡(镇)政府解决三年土地租赁费,厂房租赁参照县产业集聚区租赁标准(年租赁费不低于3万元),收入纳入村集体经济,用于本村的扶贫脱贫工作。
6.产业扶贫就业基地的选址应在交通便利,靠近村庄、学校、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相对集中区域。房顶统一为平顶(用于光伏设备安装),内部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具备通暖、制冷条件,适宜群众就业。
7.产业扶贫就业基地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资金整合和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组织推进。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认证,县住建局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和监理,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评审、资金拨付,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实施监督。
8.产业扶贫就业基地项目建设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先建后奖。企业入驻、基地使用、资产界定、扶贫效益发挥由乡(镇)政府负责。基地项目建成后所有资产由乡(镇)政府按有关程序进行产权分配。由政府投资所建的就业基地,产权明晰为村集体资产。
申请奖补资金的带贫企业,提供产权归属证明、贫困人口入驻比例等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乡(镇)政府盖章,奖补资金拨付额度根据项目进度节点,由县政府确定。
9.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建设坚持“四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规格模式、统一建筑材料、统一标识。“四统一”标准由县住建局制定,各乡(镇)实施。产业扶贫就业基地主体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长50米、宽12米、高4.6米),建筑结构为钢结构,房顶设计为平顶,建议外观设计为银灰色,墙体材料用PU板。
  10.产业扶贫就业基地门头统一标识:宁陵县产业扶贫就业基地+编码。编码为5位阿拉伯数字,前两位为乡镇代码(顺序以行政代码为准),后三位为乡镇基地数量排序。
(二) 企业申报条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
2.企业自愿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
3.企业须与吸纳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用工总数的30%以上,且安置建档立卡人口10人以上,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三) 企业申报程序。
1.申报。拟申报产业扶贫企业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产业扶贫工程申报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产业扶贫工程就业人员花名册。
(4)企业与贫困人口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2.公示。审核通过的带贫企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村委三级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3.资格认定。公示完成后,经县政府认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认定的带贫企业进行编号挂牌。
二、设施农业基地
着力发展县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扩大金顶谢花酥梨、桃、葡萄、绿宝甜瓜、黄瓜等特色产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经济林、苗圃产业基地。2017年至少建立10个设施农业基地。基地建设规模:塑料大棚40个以上或土墙温室大棚20个以上。每个基地需带贫10户以上,每个基地一次性最高奖补40万元。由县农业畜牧局负责,乡(镇)政府、县林业局配合。
三、资金拨付程序
(一)产业扶贫就业基地项目建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正式上岗,经县政府验收组验收并通过安全生产检验合格,由带贫企业出具奖补资金申请报告,所在乡(镇)政府审验,县政府核实,按程序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二)设施农业基地经县农业畜牧局和第三方评估合格,县政府核实,按程序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四、监督管理
(一)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在2017年5月10日完成的落实奖补,5月10日以后建成的不予奖补。(不含设施农业基地)
(二)县政府每年对带贫企业进行跟踪考核,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企业,按比率追回资金,取消带贫企业资格。
(三)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选择再就业的,新就业的企业不再享受奖补政策。
(四)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带贫企业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收回奖补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
    (五)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产业扶贫就业基地常年督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企业,按要求指导整改,直到恢复生产。uUK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