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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3229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3-0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工作部署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分解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办〔2017〕6号EWy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2017年工作部署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分解的通知EWy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2月13日,我县召开2016年总结表彰暨2017年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了2017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根据县长马同和对全县进一步做好2017年经济工作安排部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以正式公文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一、2017年经济发展目标
    1.全县生产总值增长8.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外贸出口增长8%左右;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居民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环保、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
二、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突出发展新型工业
    (一)实施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
    2.完成长江路和迎宾大道全面升级改造,实施黄河路南延、人民路东延等道路规划和建设,打通泰山路断头路。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实施产业集聚区光缆建设工程,新建光缆32公里,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道路、管网、信息、环保、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联通公司、县环保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加快高速交通岛、万寿园、天然气站、供热中转站、复合肥检测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工商质监局。
    5.筹建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公司和投资担保中心,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加快产业集聚区村庄征迁步伐,全年要完成10个村庄的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7.力争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新入驻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20个。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发展壮大主导产业。
    8.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步伐,认真抓好史丹利、嘉施利、拉多美等重点企业发展,力争全县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达10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9.农资化工产业要重点抓好牧粮集团有机肥、亿丰肥业二期、拉多美二期、澳利亚肥业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畜牧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柳河镇人民政府。
    10.家居产业要引进1-2家大型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实现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1.农副产品加工产业要规划建设大型食品产业园,抓好福润食品、申丰食品、聚诚膨化休闲食品、合营冷库蔬菜冷藏等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阳驿乡人民政府。
    (三)扶持发展新兴产业。
    12.对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环保设备、LCD液晶膜、电动汽车等一些新兴高科技产业要加大扶持力度,吸引上下游企业落户宁陵,使其尽快延链、补链、强链,形成主导产业。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3.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创新驱动的引导作用,建成省复合肥检测中心、保水松土功能肥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国土资源局。
  三、以特色商业区为平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加快特色商业区建设。
    14.计划投资3亿元,实施珠江路南延、汉江路中段、昆仑路东延、庐山路西段、沙河路修建等道路工程建设,对金山路全面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
    15.做好区中村征迁安置,抓好中央国际商业中心、电子商务物流园、豫东建材大市场、温泉旅游智慧小镇、殡仪馆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中央国际商业中心,要加快进度,年内要全面出形象。
责任单位:县房管中心、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16.全年累计完成投资要达到30亿元,力争引进亿元以上项目5个,实现业务收入20亿元以上,创建一星级特色商业区。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二)发展商贸服务业。
    17.规划建设1-2个集商贸、仓储、金融、餐饮等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城市商贸综合体,引进知名品牌商业企业落地宁陵。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18.加快推进邮件处理及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圆通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颐高互联网创业小镇等项目建设,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零散的物流、电子商务企业入园经营,抱团发展。
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
    19.积极引进各类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担保机构等金融服务业,利用P2P等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人行、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人保公司。
    20.加强与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利用“互联网+”的便捷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三)发展文化旅游业。
    21.制定万顷梨园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葛天博物馆、醉梨园生态旅游项目建设,创建5A级旅游景区。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石桥镇人民政府。
    22.投资1.5亿元对葛天公园升级改造,投资1.2亿元新建葛天乐舞城,打造中国葛天文化之乡旅游品牌。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文广旅局。
    23.办好梨花节和酥梨采摘节,打造富有梨乡风情的乡村旅游新亮点。开发白蜡杆工艺、刘腾龙毛笔、陀螺、藤编等文化旅游产品。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石桥镇人民政府。
    四、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抓手,稳步发展现代农业
    (一)深入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24.按照“一心、三园、五基地”的规划要求,积极利用国家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抓好酥梨产业开发,进一步扩大规模、增加品种、提升品质,加快发展富硒梨种植,提升酥梨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大力发展酥梨深加工企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畜牧局、石桥镇人民政府。
    (二)实行种养殖业规模化发展。
    25.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稳定粮食综合生产力,新建高标准粮田5万亩,确保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10亿斤以上。扩大特色产业种植规模,酥梨发展到23万亩,优质专用小麦面积发展到10万亩;优质花生稳定在30万亩;白蜡条杆稳定在10万亩;大棚葡萄发展到5万亩;优质桃树发展到2万亩;加快推进牧原养殖、天浚养殖项目建设,新建畜牧标准化养殖小区14个,饲养量达到15万头。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局、县林业局。
    (三)改善农业基础条件。
    26.加快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建成高标准粮田3万亩。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畜牧局。
    27.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重点县、农村安全饮水等水利工程建设,力争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畜牧局。
    28.积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生态林业建设、国家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储备林建设六大工程。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每个乡镇不低于200亩。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畜牧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9.加快气象站新址建设,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石桥镇人民政府。
    五、以棚户区改造为突破,深入推进城乡建设
    (一)实施大棚户区改造项目。
    30.国家要求在3年内基本完成以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城郊村、城市规划区内村庄为主要内容的大棚户区改造。我县2017年申报了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征收户数4500户,征收面积9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已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是今年城市建设的重点,各工作组要做好入户丈量、签字等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2月底启动拆迁。
责任单位:县房管中心、县政府拆迁办、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31.加快G220、G343及宁商快速通道建设,对长江路、金山路、闽江路、黄河路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乔楼乡人民政府、阳驿乡人民政府。
    32.投资1.2亿元对大转盘、永乐南路、老城区路侧石、人民路绿化进行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33.加快天集城市燃气和奥德燃气项目建设进度。加快供暖项目建设,积极与北控集团、北京东方园林集团、通用集团、中信铂瑞集团对接,尽快启动县城供暖项目实施。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34.加快推进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问题。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推进城区四湖湿地改造,有效解决城区逢雨必涝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35.对全县26个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进行一区一策,分类妥善解决,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6.实行城市第三方管理机制,将城市清扫保洁交清尘环保有限公司管理,加大保洁力度,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37.继续加大投入,增设城区绿地广场、公共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38.投资2000万元实施数字化城管和智慧城市项目,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城市管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移动公司。
    39.加大“双违”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城市规划区、城乡结合部、集镇区及农村公路两侧的“双违”拆除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40.深入开展“美丽宁陵·整洁村镇”活动,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以扩大投资为目的,着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一)强化招商选资。
    41.继续围绕主导产业招大引强,招精选优,家具产业主攻行业前10强和大型家居物流项目,农资化工产业主攻高新技术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主攻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基地型、龙头型项目。力争年内引进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个,其中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力争引进10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项目2个。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优化招商环境。
    4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项目行政预审批制度,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降低企业和项目的运行成本。继续推行联审联批、周例会制度,实施“一站式”、“保姆式”服务,确保项目单位与职能部门和当地群众两个“零接触”。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五个不允许”,即不允许说我不知道,不允许说不归我管,不允许说没找过我,不允许说这不行那不行,不允许说我没时间。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监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狠抓项目建设。
    43.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2017年共谋划重点项目七大类107项,总投资321亿元,涵盖了招商引资、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交通公路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设施、脱贫攻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领域。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房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扶贫办、县农业畜牧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涉及单位。
    七、以环境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
    (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44.围绕扬尘污染、工业污染、燃煤锅炉等重点领域,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强化城市扬尘污染和农业污染防治,加大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力度。冬季清洁取暖,要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施清洁取暖,降低大气污染负荷,推动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农业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水环境污染治理。
    45.制定全域水环境生态治理规划,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水污染治理。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内河水系截污清淤、水面扩增、河岸绿化美化等。年内,重点对大沙河、清水河、吴王沟、南护城河、北护城河、清水河老道、城区四湖、陈两河、申家沟等水域的生态综合治理,县域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
    (三)实施节能减排和乡村清洁工程。
    46.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管监测,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两高”产业淘汰标准,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47.结合美丽乡村和脱贫攻坚,补齐农村环保短板,坚持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以产业发展为动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聚焦脱贫产业。
    48.全面推广“1+N”产业发展模式,扶持贫困群众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加工、光伏等多元产业,做到因地制宜,形成规模效益,力争做到每个乡镇有2-3个特色产业园,每个贫困村有1-2个特色产业。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49.投资1.9亿元实施扶贫到户增收、雨露计划、扶贫再贷款、涉农扶贫贴息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项目。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0.要充分发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带动作用,引导贫困户利用土地、房产、林地等资产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获得分红收益,拓宽增收渠道。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畜牧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改善基础条件。
    51.要抓住支持性政策持续加力增效和各类扶贫项目集中布设的大好机遇,积极整合项目资金,精心实施今年计划脱贫的22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和2014、2015年脱贫但达不到标准的42个贫困村,开展九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切实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吃水、就医、行路、住房、用电等问题。继续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推广贫困户建立城乡居民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第三方医疗补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四道屏障”,切实解决因病致贫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房管中心、县供电公司、县卫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52.继续落实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把营养餐范围扩大到所有贫困学生,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计划。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增强脱贫实效。
    53.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抓、业务部门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驻村工作队帮扶的脱贫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精准脱贫力度,确保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全面落实贫困户小额信贷支持政策,发放专项扶贫贷款1.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54.积极探索社会扶贫新模式、新机制,为贫困群众提供致富信息、融资担保、就业岗位和产销服务,切实提高帮扶实效。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金融支持、人才保障、资产收益等方面,为贫困群众建立稳定的保障要素。
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文明新风助推脱贫攻坚。
    55.继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新风活动,坚决遏制农村陋习,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作用,使移风易俗成为自愿、自觉、自主的共同行动,要建立村规民约,规范操作模式,避免因婚因事返贫现象。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重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孝道文化,开展把老人请“回家”活动。要坚决遏制农村建房攀比之风,引导群众在城市置业购房,实现财富的有效增值,让改革红利惠及广大群众和贫困户。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严格落实建房审批制度,坚决遏制“双违”建设的高发势头,维护法律权威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以民生改善为保障,全面加强社会建设
    (一)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56.抓好科创电商产业园建设,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产业集聚区委员会。
    (二)强化社会保障。
    57.进一步扩大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8.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财政补贴、社会救助等惠民制度,确保社会保障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展社会事业。
    59.实施医疗卫生和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城乡基础教育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职业中专在校生和贫困高中生免学费政策。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教体局。
    60.继续做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为贫困群众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和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四重医疗保障网”。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委农办、县人社局。
    61.加快推进第四实验小学、县人民医院二期及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年底前要全部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62.加强党的建设和老干部工作,投资1.1亿元建设党校新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及老干部大学。
责任单位: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四)创新社会治理。
    6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公安局。
    64.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大力推进逐级走访、阳光信访、网上信访。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5.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6.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责任单位:县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7.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各乡(镇)人民政府。EWy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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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3日EWy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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