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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070-00001724 发布机构: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陵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解读

来源:宁陵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我县印发了《商丘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宁政〔2023〕9号)(以下简称《解决方案》),为帮助公众更好理解该《解决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2020年底宁陵县常住人口56.27万,60岁及以上老年人107440人,占总人口的19.09%,65岁及以上老年人80717人,占总人口比重的14.34%,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生育政策放开以来,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婴幼儿照护压力加大。为积极有效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编制《宁陵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二、编制原则

  围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原则,深化我县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一批覆盖城乡、惠及家庭的养老托育示范性民生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宜居性。

  三、编制过程

  2022年12月中旬《解决方案》(起草稿)编制完成后,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召开意见征求会,以及多次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解决方案(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形成了《解决方案》(印发稿),于6月14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

  四、整体目标

  以《宁陵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为牵引,持续完善我县养老托育政策体系,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更充分激发社会力量活力。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五、主要内容

  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人才供给、用地保障体系。创新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模式,扩大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推进托幼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养老托育新业态,推动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推动城乡养老托育服务环境同步提升。深化医养有机结合,盘活医养康养资源,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深化医育结合发展模式,提高婴幼儿照护专业能力。

  六、《解决方案》内容问答

  (一)“一老一小”主要是指哪些群体?

  答:“一老”是指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一小”是指3岁以下婴幼儿群体。

  (二)编制《解决方案》的出发点是什么?

  答: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生育政策放开的背景下,为处理好老幼群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打破当前婴幼儿新生家庭存在孩子不愿带、不会带、没地方带的困境,降低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及养老压力,营造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和谐社会氛围。

  (三)到2025年养老托育服务资源供给达到什么水平?

  答:全县将建成养老床位数0.37万张,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新改造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10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1个。新建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四)群众可以享受到哪些婴幼儿照护服务?

  答:到2025年,群众可享受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服务。每个城市社区预计建成托育服务机构数(含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达到1家以上。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将享受到专业化,高质量的托育服务。

  (五)将给养老托育市场主体带来哪些利好?

  答:依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收入按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将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城市作为样板,综合采用“补贷债基购保”,降低建设运营成本。优化养老托育机构融资服务,减少融资费用,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国家对养老托育的支持标准,对于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社区、医养、学习、旅居”4类养老项目。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差别化补助,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按1万元的标准支持学习型和旅居型机构建设。

  (六)养老托育服务专业化水平是否有保障?

  答:有。将养老护理员、保育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到2025年,全市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专业工作人员基本实现全部持证上岗。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规模将达到1万人次,每千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全面提升养老托育服务专业化水平。

  (七)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将落实哪些安全监管措施?

  对于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婴幼儿、老年人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监管,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拓展信用报告在招标采购、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做好红黑名单认定工作。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纠正和查处婴幼儿、老年人照护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婴幼儿监控报警系统要确保24小时设防,实现主出入口、婴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视频监控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对虐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八)农村地区将会享受到哪些养老托育服务?

  将完善以乡镇综合性养老机构为中心、以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网点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构建村委会、低龄健康老年人、留守妇女、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老年人基本可享受到与城市社区同样的助餐服务,特困老年人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将能够享受到更多更高质量的上门服务,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将逐步提升,鼓励村医参与健康养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实现农村幼儿园开办托班,利用集体闲置土地建设养老托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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