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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nlxzfnlxzf-00000668 发布机构: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1-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宁政办〔2016〕66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4日


宁陵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10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执法工作,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推动行政审批职能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依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激发市场活力,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2.公正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提高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部门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确职限权,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建立统一的市场信息监管平台,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总体目标。

  2016年12月底前,具有执法监管职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类事项的70%以上,2017年6月底前要实现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具有行政执法监管职能的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改变原来的普遍检查、无序检查、随意检查形式,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全县各部门要依据权责清单,加快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适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编制完成的清单于11月底前报县委编办审查,县委编办审核确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双名录、一规范”机制。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并于11月15日前报县委编办备案。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随机抽查序列,不得遗漏;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检查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需要监管的,一律不得列入随机抽查内容,确保不越位。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录入执法检查人员的职务、专长、业绩等基本信息,并根据其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持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力量,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品德端正、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市场主体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抽取应由监管单位执法部门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实施,按照抽查的原则、类型和比例,使用摇号软件,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随机产生。抽查过程要书面记录,并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相关部门要在一定时限内将名单派发至受检单位。执法检查人员上门检查前,可以先行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市场主体应准备的材料,并要求市场主体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三)建立抽查结果信息共享机制。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监管”,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制定抽查结果信息共享成员单位名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对市场主体的抽查结果报县委编办汇总,并转发各成员单位,实现抽查结果信息共享。

  (四)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建立全县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托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并与商丘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端口对接,实现与国家、省、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贯通。

  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模板上建立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与全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兼容。

  (五)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建立完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推动部门、行业和县信用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使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查询和共享服务。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推动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

  制定奖优罚劣政策,全县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对随机抽查结果良好的市场主体实行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出台《宁陵县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对投诉举报多、社会不良反应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和力度,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贷融资等领域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情况严重的列入“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2017年3月底前在工商和质监、税务、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初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六)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

  抓好综合监管联动,探索跨区域、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具体模式和工作机制,合力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制定对市场主体有监管权的部门清单和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和实施程序。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实行多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检查频次,让市场主体有更多时间投入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抓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促等职责。县委编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县发改委会、县工商质监局等单位要发挥牵头带动作用,协调解决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争与全市工作保持步调一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县政府要求,尽快建立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

  (二)狠抓工作落实。

  全县各级、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本领域的问题,切实解决束缚市场发展活力的问题。县委编办要大胆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随机抽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取得改革实效。

  (三)加强跟踪问效。

  加快建立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县政府各部门要注重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平台;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收集和汇总各级、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建立通报制度,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宣传培训。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随机抽查对营造公平市场发展环境、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方面的重大意义。注重对随机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及时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发展氛围。要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技能、职业素养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业务素养和业务服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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