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nlxrlzyhshbzj-00000044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创业开业补贴
适用对象: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办理要件:1.开业补贴申请表;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6.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原则上必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7.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办理期限: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咨询电话:779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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