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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637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7-0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亿丰肥业(宁陵)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评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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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审[2021]21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亿丰肥业(宁陵)有限公司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3X88T7XT)上报由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的《亿丰肥业(宁陵)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拟审批信息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依据环评文件分析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一、该项目总投资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依托企业供电、给排水、供气工程,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增一台6蒸吨天然气锅炉(含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仅作为备用热源使用,企业不新增燃气消耗量环保措施可行,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建设内容、工艺方案、污染防范措施建设。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环评文件,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污染防范措施: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本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确保环保工程设计规范,污染防范措施、环保设施投资得到落实。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二)依据环评文件和本批复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范措施和跟踪监测。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三)实施过程中要达到以下环保要求: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1、废水 锅炉房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均不新增)依托原设施处理、利用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废气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后,与现有天然气锅炉共用一根40米排气筒排放。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3、噪声 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建设、消声、减震、隔声、加强锅炉日常维护、绿化等有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4、固体废物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供货商定期更换、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5、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 燃气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29吨、1.234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均为零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四)国家、地方标准如若修订,企业须按新标准执行。  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环评文件需报我局重新审核。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五、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由宁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建成需及时变更排污许可手续,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按时间节点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相关信息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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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联系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邮编:476700    联系电话:176******7027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2021629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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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环评生态股                       督办:环评生态股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抄送:宁陵县环境监察大队,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QsV宁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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