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613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4-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宁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宁陵县下清水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陵县城市管理局承建的宁陵县下清水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176******7027
通讯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47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1年4月1日。
宁陵县下清水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宁陵县下清水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1bppw3 |
建设单位 |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423MB1D71750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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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宁陵县下清水河城区段沿线(长江路-人民路段,张弓路-东关转盘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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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河南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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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该工程总投资6017.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万元),建于下清水河城区段沿线(长江路-人民路段620m,张弓路-东关转盘段3200m),临时占地两处、总面积为4600㎡,不新增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河两侧截污纳管(截污管道除下游穿越河道段使用钢管外,其余均使用钢筋混凝土材质,上游管径600㎜、下游管径1000㎜;检查井104座,沉泥井34个)、清淤疏浚(设备结合人工作业,初次清理淤泥45800m³)、生态护坡(现浇反滤生态护坡)以及与其相配套的供水、供电、污染防治措施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其他(不是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和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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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超标河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超标河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就近污水管网输送至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主要是施工工程产生的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底泥散发的臭气等。通过采取施工场地硬化围挡作业、及时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出口定点清洗、禁止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严格遵循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加强运输车辆日常维护、清淤底泥即清即运、缩短清淤作业时间、淤泥罐车封闭运输、加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等防治措施后,颗粒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排放不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 3、噪声 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水泵等施工机械运转产生的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交通噪声。采取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速禁鸣、场界围挡、限时施工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渣土)、清淤底泥以及以及完工后周边居民及游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弃渣土)清运至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清淤底泥采用即清即运的方式由密闭罐车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作覆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是施工临时占地、物料堆放、河床裸露对景观造成负面影响,清淤过程水生态环境短期破坏,土方开挖、管道施工造成一定程度的土地扰动和植被破坏。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可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 6、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均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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