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58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宁陵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宁陵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针对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环评开展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概况
为建立区域统筹机制,加强宁陵与商丘等周边城市在职能分工、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方面的合作和协调发展,宁陵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在本次调整中规划范围保持不变,总面积仍为14.97平方公里,产业布局、用地性质等规划内容进一步调整,以便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
宁陵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本次调整内容主要为:
规划期限由2018-2025年调整为2021-2030年;
主导产业原先为化工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本次主导产业调整为化工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同时把新型电子原器件及设备制造业,作为新兴产业培育发展。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对规划内容的分析,收集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等资料,对规划区域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资料,初步调查环境敏感区情况,识别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提出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第二阶段需完成现状调查与评价,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和评价规划方案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影响;第三阶段进一步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形成必要的优化调整建议,针对推荐的规划方案提出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相关部门,通过审查会征求专家及领导的意见并进行修改,最后报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布如下,欢迎您参与到集聚区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您是否了解宁陵县产业集聚区;
集聚区的调整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
集聚区的调整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您对集聚区的调整建设有何意见及要求。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设计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填写附件1反馈意见。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宁陵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0-7925889
通讯地址:宁陵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环评单位: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59******0803
邮 箱:843168913@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89号
宁陵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