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2361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19-12-1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
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411400000000201912100008)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0000000201912100008)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举报材料交办单(第十五批D******0000000201912100008)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责令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宁陵县黄河路与华山路交叉口西北角亿丰肥业有限公司和嘉施利肥业宁陵有限公司,工业大道与张弓路交叉口东南角金豪纺织厂。这三家厂的情况都是企业内部设施无法使用,污水直接排到市政管网,水污染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三家企业分别是:
1.亿丰肥业(宁陵)有限公司,法人:王军,位于产业集聚区黄河路西侧,年产20万吨复混肥,环保手续齐全。每半年委托三方检测公司自行监测一次废气,经检测排放达标。
2.嘉施利肥业(宁陵)有限公司,法人:柏万文,位于产业集聚区黄河路东侧,年产80万吨复合肥,环保手续齐全。每季度委托三方检测公司自行监测一次废气,经检测排放达标。
3.金豪纺织有限公司,法人:赵金伴,位于张弓北路东侧,主要从事棉纱、棉布、化纤、废棉的加工、销售,环保手续齐全。每半年委托三方检测公司自行监测一次废气,经检测排放达标。
经现场核查发现:三家企业生产工艺中无废水排放,主要废水来自职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整改处理情况
宁陵县政府将责成宁陵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加大对三家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其符合污染物排放环保要求。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9年12月1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