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230058619342-2021-00005162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03-0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宁陵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
答 复
马浩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道路洒水水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给居民提供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不断加强我县的清尘环保工作。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因我县的属于贫水地带,近年来水位下降严重,清洁用水应受到保护,洒水车用水为污水处理场处理后的中水,符合相关用水规定,不会造成污染。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县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页无正文)
2019年10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 武静 7818566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