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045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6-01-13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治理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依据河南省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发布此公示通知。
二、公示内容
将宁陵县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嘉施利(宁陵)化肥有限公司这两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文之日起7天。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满后,社会各界可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若发现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370-7856699进行举报。
四、各方职责
相关部门需要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货运源头单位需要落实好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把控货物装载、车辆称重以及车辆出厂环节,保证出场车辆不存在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