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商丘互联网举报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69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0-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来源:宁陵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我县印发《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就《决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第四十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2025年2月15日前由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程序是什么?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县司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运用公平竞争审查智能化软件对疑似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文件进行筛查,由起草单位或实施单位确认后,将清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第二十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决定(送审稿)》进行审议。

  四、《决定》的清理结果是什么?

  (一)对继续有效的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二)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的、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已被新文件替代、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

  五、《决定》施行时间什么时候?

  自2025年10月20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咨询机构:宁陵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股

  解读人:李姝颖

  联系电话:0370-7829092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