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691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10-2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近日,我县印发《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就《决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第四十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2025年2月15日前由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程序是什么?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县司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运用公平竞争审查智能化软件对疑似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文件进行筛查,由起草单位或实施单位确认后,将清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第二十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决定(送审稿)》进行审议。
四、《决定》的清理结果是什么?
(一)对继续有效的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二)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的、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已被新文件替代、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
五、《决定》施行时间什么时候?
自2025年10月20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咨询机构:宁陵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股
解读人:李姝颖
联系电话:0370-7829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