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230001-nlxzfnlxzf-00000683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关于做好我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10号)、《关于明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8号)和《关于印发商丘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医保〔2025〕8号)文件精神,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5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分别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2025年财政补助较上年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二、什么时间缴纳居民医保费?缴费后怎样享受医保待遇?
2025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为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享受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开始享受2026年的居民医保待遇,且医保不追溯报销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参保缴费资助对象有哪些?资助标准是什么?
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开始前已经认定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的,特困人员、孤儿政府全额资助400元/人,实行免征代缴;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定额资助90元/人,其参加居民医保时,个人仅缴纳扣除资助参保金额后的剩余部分,实行差额缴费参保310元/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优抚军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重残儿童、HIV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政府全额资助400元/人,重度残疾人定额资助90元/人。
另外,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意外疾病风险保障意识和医保互助共济意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解读机关:宁陵县医保局
解读人:李玉会
联系电话:0370-7839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