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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所属主题: 学生资助

宁陵县高级中学关于学生资助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年级、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细则公布如下:

  一、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本校正式注册学籍(国家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等助学金资助对象:帮扶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依县扶贫办数据库信息)。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残疾儿童、特困供养(五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

  二等、三等助学金资助对象:帮扶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低保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灾因意外事故致贫(村级以上证明)、因病致贫、低保边缘人口。

  二、受助条件:

  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爱党、爱国、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平时生活俭朴,无铺张消费行为;努力学习,品学兼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

  1、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2、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3、学校有住宿条件,但在校外租房的,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4、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品消费行为的;

  5、弄虚作假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6、违法违纪,不遵守校纪校规,受学校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

  7、隐瞒家庭经济情况,花钱大手大脚的;

  8、复读生、借读生。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实行分档发放,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25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75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通过邮政银行学生本人的社保卡发放。

  四、资助步骤:

  1、政策宣传:

  学校成立宁陵县高级中学资助领导组

  组长:乔国华

  副组长:史宏宽  刘新英  高  健  翟良友  解传院

  成员:郭志红  各班班主任。

  为我校国家助学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年级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年级段的国家助学金项目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班主任、部分老师、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本班的申请审核和最终受助名单的确定;各班要召开主题班会,使广大学生知晓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为了达到人人都知道并且了解资助政策,每学期必须抽两节以上的时间以受助内容为主题进行讲课并参与讨论。校内必须存在资助政策的宣传专栏另外每学期以宣传板报的形式进行进一步宣传政策。确保人人知道、人人了解资助政策。

  2、申请与评审:

  学校分配受助指标到达班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班为单位,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递交的个人贫困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小组评审,最大限度发挥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的作用,减少班主任压力,受助学生在班级内公示,班主任负总责。

  3、汇总与公示

  年级段最终将汇总的各班名单确定并输机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电子表格,将表格填好后上传学校,纸介质材料上交助学金办公室,学校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学校汇总,进行身份证校验后,予以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经举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助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享受学生人员名单汇总在校内宣传专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简单、简洁,不能涉及学生隐私。

  五、申报学生提交材料:

  助学金评定仍实行动态调整,符合资助条件,按照规定准备并上交提下材料:

  1.《普高助学金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张,学校统一印发:

  2.学生个人贫困生申请书、承诺书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学生本人两寸照片。

  4.贫困证明一张(可以是村委会贫困证明、民政所贫困证明、县残联贫困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重大疾病病情诊断书住院病历花费清单复印件)。残疾证、低保证、孤儿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证(五保证)复印件一张,低保学生提供低保证和银行低保存折近三个月流水页一张。(特别提示:低保户和残疾证件必须是学生本人证件,)

  六、班主任提交材料:

  1、《班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一份;

  2、《宁陵县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一份(班主任、评审代表均签字);

  3、每名申请受助学生材料单独装订。(装订先后顺序为:《普高助学金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个人贫困生申请书、贫困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其他佐证材料)

  七、特别提醒:

  每班助学金的受助总人数控制在本班学籍人数的20%以内,不得超额。杜绝“将一人的受助资金多人分摊”、“不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审核通过”等方面的违规操作发生,一旦发生违规行为被他人举报或上级查实,由具体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八、特殊情况说明

  1.银行卡必须为已经激活的邮政储蓄社保卡。

  2.材料提交日期截止到10月17日。

  希望各段、各班主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细则规范操作,按时完成本班信息和材料的上报,不延误整体工作进程,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完成,要积累经验,为今后这一惠及广大贫困学生的常态化的资助制度顺利运行积累经验。

                                                                                               宁陵县高级中学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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