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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制度 |
宁陵县第四实验小学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集会、广播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以班为单位,在指定的地方安排座位或站位区域,由组织活动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进出会场的秩序,以保证会场学生的安全与纪律。
2.学校在每天升旗仪式和集体做广播操时,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升旗仪式和做操时学生的安全与纪律。
3.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从教学楼排队进入操场时,在楼道内不要拥挤,进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在指定的区域站队,由班主任负责。
5.每次做广播操进出教学楼时,在教学楼道的门口有专门值勤教师负责学生纪律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社会实践、社会考察、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告知家长此次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自己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
3.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相关部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实施。
4.每次活动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各个班级的具体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进行合理的搭配)
5.活动的路线、地点,政教部门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6.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并报有关交警部门备案。
7.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况进行检查,以确保行车安全。
8.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要有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9.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止食物中毒、预防摔伤事故发生。
10.如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湖泊的,不经组织或设施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活动。
11.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2.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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